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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29 来源: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调动在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院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奖评选办法》的有关精神,现将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德育考核两年都为优秀。

4实习期间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每学年获得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毕业生。

二、推荐人数: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在籍高职毕业生的8%比例推荐。

三、推荐时间:2022129日前学生登录钉钉智慧学工申请,审批流程参照奖学金审批流程。

四、《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请在20221214日前报送学工部。

五、注意事项:

1、《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请正反面打印,学院盖章。《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请二级学院盖章。

2、各学院在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中,要把体测成绩作为重要依据。

推荐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院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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