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已于8月15日启动,满足条件的毕业生均可申领。为提高申领效率,现将申领流程中的主要问题转发如下,请有意申领的同学仔细阅读。
一、2022年,哪些学生可以在宁波市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2年和2023年毕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在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中,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孤儿;3.持证残疾人;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5.脱贫人口;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2022届毕业生在2021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今年不得再申请。如非在甬学校读书的,具体申领可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
二、今年求职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申请?
答:2022年,宁波市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
三、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以下两类材料需同时提供且需在有效期内(相应材料如可数据共享获得,申请人可免提供):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①低保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②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2)孤儿需提供:儿童福利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卡)》或1-8级 《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件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凭证;②户口簿(建档立卡证件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③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建档立卡证件无申请人信息,且与证件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须提供)。(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③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五、求职创业补贴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申请?
答:今年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进行申请。
(1)“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2)“浙里办”APP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六、如申请材料提交有误,如何处理?
答:有三种方式,一是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对毕业年份、专业、学号、账户等申请信息进行修改;二是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自行作废办件后(仅限学校初审环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三是申请人可联系本校的负责求职创业补贴老师进行“审核不通过”的操作后,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七、学生成功提交申请后,审核进度如何查询?
答: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申请系统在“我的办件”里查询;二是联系本校负责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工作的老师进行查询。
八、两个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怎么申请?
答:按毕业证书发放的学校来申请。
九、是否一定要实现就业创业?
答:不是,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均可,是否已就业创业不影响申请。
十、学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该如何处理?
答:申请人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请页面的“如有问题请点击这里”进行反馈(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尽快给予处理和回复。